為了進一步規范二次供水設施專業清潔機構,保證清洗消毒質量,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城市供水用水條例》及《深圳經濟特區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規定》 ,制定本辦法。
一、專業清潔機構應符合以下條件:
1、應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及一定的資產。
2、人員配置應符合附表 1 的要求。
3、設備及勞動用品應滿足需求。
4、應具有不少于 1 0 人的專職清洗消毒人員,均持有衛生主管部門出具的《健康合格證》、《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及勞動部門核發的《用工手冊》。
5、清洗消毒人員經過市水務局的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6、二氧化氰或其它消毒用品專門存放、專人保管,消毒用品有來源證明、產品檢驗報告,符合衛生標準。
二、專業清潔機構應向市水務局提出成立申請,經市水務局核定批準,核發《深圳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許可證》,并領取工商部門菅業執照之后,專業清洗機構方可從事二次供水設施的清洗消毒業務。
《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許可證》實施年檢制庋。
三、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城市供用水條例》第五十三條及《深圳經濟特區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規定》有關條款,非高層建筑二次供水設施的清洗消毒應由供水企業的專業清潔機構進行, 非供水企業的專業清潔機構只能從事高層建筑的二次供水設施的清洗消毒,不得從事非高層建筑二次供水設施的清洗消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