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管網是城市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其正常運行和有效工作已經成為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前提條件。城市供水漏損不僅關系到水資源的節約和有效利用,也直接關系到供水企業的經濟效益,控制供水漏損率也是衡量供水企業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
郴州市水司于1958年成立,城市供水管網設施至今已經過五十多年的建設歷程,部分早期建設的管網陳舊老化嚴重。近年來,隨著郴州市的迅猛發展,供水管網逐年延伸,供水范圍不斷擴大,部分地段管網長期處于超負荷運行狀態,近年來城市道路的改擴建工程對現有城市管道損壞較為嚴重,從2009年到2012年城市管網漏損率逐年攀長,特別是2010年下半年以來漏損率上升較快,到2012年初公司漏損率已經近46%,大大高于《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控制及評定標準》CJJ92-2002J187-2002中城市供水管網基本漏損率不應大于12%的評定標準。從而造成供水成本不斷增加,能源和資源嚴重浪費,公司多次組織人員研究、分析管道漏損居高不下的原因,采取各種可行性措施,將漏損控制在的程度,下面具體談談造成管網漏損和統計方式存在的幾個主要原因。
一、漏損率的統計的誤區。公司在二次改制后將總供水量減去售水量的差為漏損率,其實漏損率并不等于簡單的售水量與供水量之比。
售水量:是收費供應的水量。
免費供水量:是實際供應并服務于社會而又不收取水費的水量。
有效供水量:是水廠將水供出廠外后,各類用戶實際使用的水量,包括收費的和不收費的水量。
管網漏水量:是供水總量與有效供水量之差。因此,漏損率的明確計算方法是管網漏水量與供水總量之比。
二、計算誤差。計量不能準確的反映實際供水量。目前僅山河水廠出廠管道安裝了流量計(山河水廠加壓供水部分無法計量)。各水廠出廠流量是按水泵額定流量計算供水量的,實際運行中水泵很難達到滿負荷運行,一般功率在85%左右,所以按水泵額定流量計算供水量與實際有一定差距。
三、供水量與售水量的統計存在時間差。銷售水量是累計成千上萬塊水表的數據,這些水表抄表員不可能在同一時間內完成它的抄表和數據統計,從理論上分析,在同一時間端內的供水量與售水量的統計是不可能吻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