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質監測中水質分析方法和水質分析結果的誤差
一、水質分析方法
1.檢測量 指除零管外的個標準管所含有該被測物的量。
2.檢測濃度 是為檢測量所對應的濃度。
3.準確度 指測定值與真實值接近的程度。通常用“加標回收率”表示方法的準確度。
4.精密度 指各次測定結果相互接近的程度。用數理統計方法處理數據時,常用“相對標準偏差”來反映一組平行測定數據的精密度。
5.參比溶液 分光光度分析方法中的參照系溶液,用來調節儀器的零點,以消除由于吸收池壁及試劑對入射光的反射和吸收帶來的誤差。一般均以溶劑空白(純水或有機溶劑)作參比。
6.空白試驗(空白測定)是指用純水代替水樣,按照與水樣分析相同的操作條件和步驟進行分析實驗,即其所加試劑和操作步驟均與水樣測定相同的操作過程。空白試驗可消除試劑和器皿造成的系統誤差,空白試驗應與樣品測定同時進行。
7.空白試驗值 空白試驗所得的結果稱為空白試驗值。從水樣分析結果中扣除空白值,既得到比較可靠的分析結果。
二、水質分析結果的誤差
水質分析的目的是準確測定水樣中雜質的含量。這就要求分析結果有一定的準確度,因為不準確的分析結果會導致錯誤的結論,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但是,在分析過程中,即使采用的分析方法和使用密的儀器,并由技術上十分熟練的檢驗人員對統一水樣進行多次重復測定,也難以得到一致的測定結果,而且此結果也不可能與水樣中雜質的含量吻合,這種差別在數值上的表現就是誤差。所以,在水質檢驗中誤差是客觀存在的,我們的任務就是認識誤差產生的原因,知道減免誤差的具體方法,還要學會用科學的方法來表述和評價分析結果的可靠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