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裁判臺外形基本尺寸:長×寬×高=6600×1900×3440(mm)。
2.裁判臺主要由底座和上支架組成,底座長×寬=3000×1920mm,采用槽鋼和方管拼焊而成,上支架分支架座和扶手欄桿,支架座采用方管和花紋板制作,起防滑作用,扶手欄桿采用Φ32、Φ25圓管拼焊制作。
3.裁判臺上支架座椅共設27個座位,為無背ABS工程塑料座椅,特殊的材料配方,可使座椅經常年風吹日曬后仍無褪色老化現象。
4.裁判臺采用液壓原理,通過手動泵控制上支架的升降,裁判臺底座裝有走輪,走輪伸縮簡便。
5.噴涂工件的表面處理分二個階段,前處理階段使工件獲得質量優良的介質層,增加防銹涂膜與金屬基體的結合力,提高產品表面處理能力。表面處理階段是將粉末通過高壓靜電作用均勻涂敷在被涂物體上的過程。當涂層達到一定厚度后,進入烘爐加熱,涂料熔融固化,形成厚度均勻、質地牢固的涂層,經拋丸——脫脂——水洗——無磷轉化——水洗——烘干——靜電粉末——固化等過程。涂層厚度70—80um,鉛筆硬度達3H+。產品具有耐酸堿、耐濕熱、抗老化、外觀美觀等優點,能適合潮濕和酸雨環境,且前處理過程以及產品涂料配方均不含有毒元素,避免損害使用者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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