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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房屋安全鑒定檢測是一種新興的行業,主要工作就是對房屋的完好與損壞程度和使用狀況的安全進行查勘、檢測、鑒別和判斷。下面為你講述.近些年來常見的房屋安全鑒定類型和檢測方法。
常見的房屋安全鑒定:
1.房屋安全性鑒定
檢測對象主要為上世紀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屬于常規的安全鑒定檢查,也是房屋安全類型中常見的一種。鑒定的復雜程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來確定,此類型房屋往往受使用環境的因素而影響。
2.危險房屋鑒定及房屋完損鑒定
在參考規范時,《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 -99)常適用于有一定體系,但材料不合理的房屋,例如年代久遠的磚木結構房屋;《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常適用于不規則、不形成體系的非標準房屋。故鑒定時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合理選擇規范依據和鑒定方法。
3.房屋正常使用性鑒定
該類型房屋鑒定側重考慮是否影響使用人正常的使用性,比如裝飾裝修破損、漏水、空鼓等現象等。而查勘中更側重于對圖紙的復核,現場的實際環境。往往產權補登或者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等常進行此類型的房屋鑒定。
4.房屋構件的安全鑒定
此類型鑒定對局部某一單個構件進行安全鑒定,如房屋拆改的混凝土梁、板、柱等單個構件對于房屋的體系是否造成影響,其是否會有破壞發展的跡象等進行詳細地查勘鑒定。
5.房屋安全突發事故緊急鑒定
由于地震、火災、煤氣爆炸、受外力影響等造成的房屋破壞需要鑒定人員時間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判斷出房屋嚴重受損的程度,并且結合相應的檢測項目綜合考慮該房屋是否為危房。此類型鑒定需要準備工作做得充分,能夠隨時進駐現場,有相應的應急救援方案和補救措施。
6.房屋改建結構的安全鑒定
此類型房屋主要為改造內部整體結構或者接建新房屋增大荷載等。鑒定的重點就是復核驗算,檢查其改造前和改造后對房屋整體是否產生了影響,是否滿足規范的要求。
7.司法房屋安全鑒定
此類型多發生于民事糾紛,由給予委托,需要當事人雙方給予共同配合鑒定檢測工作,特別是對于現場檢測工作必須協商一致同意后方可進行,對于現場檢測要進行工程質量檢測。檢測結果應該由當事人雙方共同認可。
8.房屋抗震安全鑒定
受2008年汶川地震對我國房屋的破壞造成的影響,近年來房屋抗震安全鑒定的比例逐年增加。近兩年各種關于抗震內容的修訂規范陸續執行,足以證明建設部對于抗震鑒定的重視度。在鑒定過程中混凝土結構和砌體結構占據很大的比例,對于結構性能和構造體系是鑒定查勘的關鍵。
房屋鑒定檢測主要是對房屋建筑的安全性進行評定、檢測,終出具的房屋鑒定報告要求客觀準確。對于房屋損壞鑒定,由于后期可能需要對房屋加固修復,那么就需要鑒定報告作為依據。鑒定檢測工作是一項技術性非常強工作,關系到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必須實事求是、不可弄虛作假。
鑒定工作雖說技術性比較強,不過也有一定的規律性,嚴格按照鑒定流程、精益求精。只要認知鑒定工作技術原則,掌握鑒定報告的編制技術要點,出具公平公正的高水平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是唾手可得的事情。
房屋安全鑒定工作技術原則
鑒定工作的技術原則首先要確定房屋安全鑒定的類別,即準確而又有的放矢解答鑒定對象。鑒定依據的選定。通過鑒定數據的采集和查勘分析,按照鑒定標準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確定鑒定結論,完成鑒定報告。
那么在什么時候用可標、什么時候用危標、什么時候用完標以及什么時候借用相關規范標準,取決鑒定從業人員的技術知識的儲存和判斷能力的歷練,綜合能力代表了鑒定水平。
為了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我國對住宅質量有專項的規定,要求開發商建造的房屋必須達到一定的標準,并要求開發商承擔一定期限的保修責任。
一、建設工程質量司法鑒定的概念
司法鑒定是在訴訟過程中,對于案件中的某些性問題,按訴訟法的規定,經當事人申請,司法機關決定,或由司法機關主動決定,指派、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手段和國家標準,對性問題做出判斷并提供意見的一種核實證據的活動。依據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條的規定,“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
對此,我們可以對建設工程質量司法鑒定的概念作如下界定,建筑工程質量司法鑒定是指依法取得有關建筑工程司法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受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托,運用建筑學理論和技術,對與建筑工程質量相關的問題進行鑒定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
二、建設工程質量司法鑒定的類型
在涉及建設工程質量的有關民事訴訟中,依據鑒定的目的,通常情況下,常見鑒定有以下幾種類型:
1、房屋施工質量鑒定。一般發生在建設單位或開發商與施工單位之間的民事糾紛中。發現或懷疑施工質量存在問題,通常是在以下情況下:在施工過程中或竣工驗收時由監理或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發現,或在是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建設單位反訴施工單位,懷疑施工質量存在問題;
2、成品質量鑒定。一般發生在開發商與商品房購買者之間的民事糾紛中。隨著住房商品化的推進和法制的逐步健全,居民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烈,加上開發商對房屋的質量淡漠,這類案件呈上升趨勢。盡管住戶發現房屋質量問題大多是從施工質量,特別是外觀質量開始的,如屋面漏水、粉刷層脫落等,但房屋質量不僅與施工質量有關,還涉及勘察設計質量。
3、環境變化對臨近房屋的損害鑒定。發生在住戶與施工單位的民事糾紛中。城市密集區的基坑開挖、地鐵施工、地下水抽取、采礦等引起的地面沉降都會對臨近建筑產生不利影響。
4、工程事故鑒定。當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時,為了認定責任,需要做事故鑒定。工程事故鑒定并不單純是技術鑒定,還涉及管理、政策法規等其它方面。依據事故的性質,除了追究民事責任外,可能還涉及到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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