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式家具以雕繪滿眼絢爛華麗見長,其紋飾圖案也相應地體現著這種美學風格。在手法上,清式家具可謂錦上添花。與明式家具材美相比,清代工匠更側重
于人為的工巧之美,而不材料的自然肌理,因此在清代家具上很少見到那種作素,不事雕飾的情況。
晚清的家具紋飾多以各類物品的名稱拼湊成吉祥語,如“鹿鶴同春"、“年年有余"、“鳳穿牡丹"、“花開富貴"、“指日高升"、“早生貴子"、“吉慶有余"
等,宮廷家具多用“群云捧日"、“雙龍戲珠"、“洪福齊天"、“五福捧壽"、“龍鳳呈祥"等等。
回紋也是古代常見的裝飾紋樣,家具上回紋的出現在清代以后,特別是乾隆時期,這一時期的家具多在桌案椅凳的腿足端雕飾回紋馬蹄圖案。總之,題材豐富多
彩是清代家具紋飾圖案特點之一。清雍正以后,模仿西洋紋樣的風氣大盛,特別是清代廣式家具,出現了中西結合式家具。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題材,雖然明與清都采用,但在圖案內容上存在著差別。龍,自古為華夏民族崇拜的圖騰。龍紋在明清家具上的應用相當廣泛。明代多雕刻螭虎
龍(又稱拐子龍或草龍),清代夔龍紋為常見。麒麟作為一種瑞獸,也是我國古代常用的裝飾題材。明中葉時,麒麟一定為臥姿,即前后兩腳均跪臥在地,而明晚期
至清早期,麒麟一定為,前腿不再跪而是伸直,后腿仍與明中期相同。進入清康熙以后,麒麟就站起來了,虎視眈眈。
由于明清家具在紋飾方面或沿襲,或刻意仿造,極難斷代。因此,可選擇參照物對比斷代。在參照對比時,宜采用題材相同或接近的加以對比,這樣就比較容易
判斷年代,結果也較準確。參照物可以是玉器、瓷器、剔紅漆器等工藝品上的花紋,尤其是明清建筑物上的裝飾紋樣,往往與家具裝飾花紋在材質、內容和形式上有更
多的相通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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