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量分析法測定各項水質指標時的操作步驟應按規定的程序進行,整個過程都要仔細小心,不要在中途漏失被測物質,因為微小的損失都可能影響測定結果的精確度。重量分析的最基本操作就是稱量。稱量用分析天平進行,所以對天平的使用必須準確而且熟練。其次的重量操作就是烘干,要保證在稱量的重量內沒有多余的水分或者不受水分與濕度變化的干擾。

  在重量分析時常需要烘干某一容器或裝有試樣的容器,最終達到“恒重”狀態。操作時要將稱量的物品反復地進行烘干、冷卻、稱重,直到兩次稱重所得到結果相差不超過某一規定數值為止,此時可以認為物品中的水分已烘干,或者在該溫度下物品的組成已穩定。

  重量法所用容器常是瓷坩堝或蒸發皿,它們暴露在空氣中一段時間后就會落上一層塵土,在使用前必須清洗。另外,這些容器表面往往有一部分未加釉,容易吸收水分,即使在空氣中也會吸濕。如果使用這種容器預先不加嚴格處理就會造成較大誤差,在測定少量雜質將甚至會出現凈重量等于負值的情況。因此,這些容器在未裝和已裝試樣時的稱量前都要在105-110℃或180℃的溫度下烘干,在干燥器中冷卻。然后稱重,這樣反復進行,直到恒重。對于重量小于25g的器皿,恒重的標準要求兩次稱量相差不超過±0.0002g,對于較重的器皿要求兩次稱量相差不得超過±0.0005g。按一般經驗,達到這種恒重狀態需要烘干2小時以上。新器皿或長期不用的器皿需時更長。此外,空容器烘干到恒重的溫度應該同裝有試樣時烘干到恒重的溫度一致。烘干到恒重后的容器用放在干燥器內備用。

  重量分析結果的計算比較簡單,計算結果通常以被測定組分在樣品中的重量百分率來表示。

重量分析結果的計算

  式中 ω被測物——被測物的質量分數;

   m稱量形式——稱量形式的質量,g;

   m試樣——試樣的質量,g;

   F——換算因數,為被測組分的相對原子(或分子)質量與稱量形式的相對分子質量之比。

  重量分析也有的結果是用mg/L表示,如懸浮固體(SS)和總固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