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定法又稱間接配制法。不能作為基準物質的其他試劑,不能直接配制標準溶液,首先要配制成近似濃度的操作溶液,然后再用基準物質或另一種標準溶液測定其準確濃度,該過程稱標定。標定方法有兩種:

  1)用基準物質標定,被標定溶液的濃度計算公式為:

  基準物質標定的計算公式(4-10)

  式中 CB ——被標定溶液的物質量濃度,mol/L;

  m ——稱取基準物質的質量,g;

  MA ——基準物質的摩爾質量,g/mol;

  V ——滴定消耗被標定溶液體積,mL;

  V0 ——空白試驗消耗被標定溶液體積,mL。

  2) 用已知準確濃度的標準溶液標定(比較法),被標定溶液的濃度計算公式為:

  用已知標準濃度的標準溶液標定的計算公式(4-11)

  式中CB ——被標定溶液的物質量濃度,mol/L;

  VB ——被標定溶液的體積,mL;

  CA ——已知標準溶液的物質的量濃度,mol/L;

  VA ——消耗已知標準溶液的體積,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