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下取水構筑物的布置和管理

地下取水構筑物是取集滲透水、潛水、承壓水、泉水等地下水而設置的構筑物的總稱。它一般由取水、集水、抽水三部分組成。

(1)取水設施。包括垂直取水的管井、大口井,水平取水的滲渠,垂直和水平聯合取水的輻射井及引泉構筑物。

(2)集水設施。以單井采集的地下水,通過聯絡管或用虹吸管匯集到集水井或虹吸井。

(3)抽水設施。以單井、集水井或虹吸井,用深井泵、臥式離心泵或潛水泵,將水抽送至井群聯絡管或輸水管。

1.地下取水設施的類型與布置

一般根據水文地質條件確定地下取水方式。如埋藏深的地下水用管井、埋藏淺的地下水用大口井或輻射井、河床淺層滲透水用滲渠、自流泉用泉室。根據地下水水位、可開采的水量和單井產水量,確定水井數量、管井直徑、井間距、井深及滲渠的長度、斷面積、埋深等。

集水設施應根據井深及水位確定集水方式。如井較淺而水位較高,水量較小,可采用虹吸管集水;井較深而水量較大,或水位較低,則采用單井取水,通過聯絡管集水。

2.地下取水構筑物的管理

(1)妥善保存取水構筑物的施工記錄、管井柱狀圖、土樣、抽水水量、水質、井管和濾水管布置等原始資料。運行中要觀測動水位、靜水位,做好出水量和水質運行記錄。

(2)做好水源衛生防護工作。如井口周圍要封填,防止地面污水流人井內;沿海地區要防止海水人侵;根據 GB 5749-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設置水源衛生防護地帶;防止過量開采,以免發生區域性水位下降、水質惡化和污染、地面沉降與塌陷等不良后果。

(3)安裝水量、電量的計量儀表,并應定期測試水泵性能,保持較高的運轉效率。

(4)水井抽水的動力應有兩路電源,要有備用的水井,定期維護和檢修機電設備。

〔5〉當水井發生故障時,一般利用井下攝像或井下電視進行檢査,也可根據單位降深產水量的變化作出判斷,如發現濾水管結垢、含水層阻塞的情況,需用壓縮空氣沖洗或用酸洗等方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