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建設部 “關于印發《2007年工程建設標準現范制訂、修訂計劃(笫一批)》的通知”(建標標函[2007]第125號)要求,本規范上海現代建筑設計(集團)有限公司會同有關單位對《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 50015—2003進行修訂而成。

本規范局部修訂,遵照建標[1994]第219號 “關于印發《工程建設標準局部修訂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要求,在廣泛征求原規范頒布后在工程建設中執行情況和對原規范局部修訂的建議,以及對個別條文涉及的技術參數進行測試、產品調研等工作的基礎上,經有關部門共同審查定稿。

本次局部修訂主要內容:

1.調整生活飲用水管道防回流污染措施的適用條件,補充由生活飲用水及生活、生產合用管道供給回流污染高危場所和設備的防回流污染要求。補充倒流防止器、真空破壞器的設置要求;

2.補充疊壓供水、太陽能和熱泵熱水供應等節能技術原則規定。

3.*居住小區設計流量計算;

4對同層排水管道設計提出要求;

5.推薦具有防涸功能的新型地漏,禁用鐘罩(扣碗)式地漏;

6.根據科硏測試成果,調整通氣系統不同設置條件下排水立管設計通水能力。并補充自循環通氣系統設計內容;

7.根據雨水管道的設計流態,確立雨水立管和雨水斗設計泄流量;

8. 修改熱水供應設計小時耗熱量計算參數;

9.協調補充管道直飲水系統設計參數。

本規范中下劃線為修改的內容;用黑體字表示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主編單位負責對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在執行過程中,請各單位結合工程實踐,認真總結經驗,并將意見和建議寄送上海現代建筑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國家標準《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管理組(地址:上海石門二路258號,郵政編碼:200041, :GB50015-2003)。

本次局部修訂的主編單位:上海現代建筑設計(集團)有限公司

本次局部修訂的參編單位: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

本次局部修訂的主要起草人:張 淼、劉振印、馮旭東、徐鳳

本次局部修訂的審查人:方汝清、趙力軍、趙世明、趙 鋰、王、方玉妹、崔長起、程宏偉、王 研、王增長、鄭克白、黃曉家、張 勤、王 玨、朱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