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防爆空調設備的相關常識:
(1)風險場所:
依據GB3836.14-2000《性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 第14部分:風險場所分類》的規(guī)定,風險場所可劃分為0區(qū)、1區(qū)、2區(qū)。
(a)0區(qū):性氣體環(huán)境接連呈現或長期存在的場所。
(b)1區(qū):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呈現性氣體環(huán)境的場所。
(c)2區(qū):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呈現性氣體環(huán)境,假如呈現也是偶然發(fā)作而且僅是短時間存在的場所。
2.類別:
電氣設備的類別與運用環(huán)境有關,主要有以下兩種類別: —Ⅰ類:煤礦用電氣設備。 —Ⅱ類:除煤礦外的其他性氣體環(huán)境。 Ⅱ類隔爆型“d”的電氣設備按實驗安全間隙,實質安全型“i”的電氣設備按最小點燃電流又分為ⅡA、ⅡB、ⅡC類(ⅡB類運用范圍,只要氫氣、乙炔場所才要求運用ⅡC類,參見表3)。
3.粉塵防爆風險場所:
中山防爆空調依據性或可燃性粉塵環(huán)境呈現的頻度和持續(xù)時間,將粉塵風險場所劃分為: 10區(qū):在正常加工、處理或整理過程中,呈現或可能呈現的粉塵云或粉塵層與空氣混合能到達濃度的區(qū)。 11區(qū):未劃為10區(qū)的場所,但在反常條件下能夠在該場所內呈現粉塵云或粉塵層與空氣混合能到達濃度的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