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類燈具:
I類燈具:除依靠基本絕緣作為防觸電保護,同時外露導電部分接地,使易觸及的導電部件在基本絕緣失效時不致帶電
II類燈具:除依靠基本絕緣作為防觸電保護,還擁有雙層絕緣或加強絕緣來保證安全,不需要接地。
III類燈具:用安全特低電壓(SELV),低電壓應使用隔離變壓器與高電壓隔離,不允許接地。
I/II類電源:
I類獨立式驅動及內置有接地驅動:
AC輸入3Pin,保護接地——通過大地接地避免人體觸電危險,產品設計方面,保護接地與其他電路須滿足基本絕緣(爬電距離>2.5mm),同時接地銅箔與人手可觸摸之間須進行25A/1分鐘接地阻抗測試。
如果驅動是獨立安裝則被稱為Ⅰ類獨立式驅動,如果驅動是內置安裝則被稱為內置式驅動,只是有接地的內置式驅動。
II獨立式類驅動及內置無接地驅動:
1. AC輸入3Pin,功能接地——應用于EMC干擾或抗擾,產品設計方面,功能接地與其他電路滿足加強絕緣(爬電距離>5.0mm)。
如果驅動是獨立安裝則被稱為Ⅱ類獨立式驅動,如果驅動是內置安裝則稱為內置式驅動,只是無接地的內置式驅動。
2. AC輸入2Pin ——初級帶電體到人手可觸摸的地方滿足加強絕緣(爬電距離>5.0mm),且為獨立式驅動,這樣的產品被稱為Ⅱ類獨立式驅動。
如果驅動是內置式安裝則稱為內置式驅動,只是無接地的內置式驅動,初級帶電體到人手可觸摸的地方爬電距離(歐洲/中國>2.5mm,澳洲>5.0mm)。
驅動與燈具的匹配
Ⅰ類獨立式/有接地的內置式驅動:只可用于Ⅰ類燈具。
因為Ⅰ類獨立式或有接地的內置式驅動只具備基本絕緣功能所以在應用于燈具時必須帶接地使用。
Ⅱ類獨立式/無接地內置式驅動:適用于Ⅰ類和Ⅱ類燈具。
應用于Ⅰ類燈具時:市電中的L/N接在驅動的L/N,地線接在燈具的外殼上。
應用于Ⅱ類燈具時:市電的L/N接在驅動的L/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