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燃燒試驗設備概述:
耐燃燒試驗主要參照UL 94、IEC 60695、GB/T5169等標準采用規定尺寸的本生燈(Bunsen burner)和特定燃氣源(甲烷或天然氣),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對垂直狀態的試品定時施燃若干次,以試品點燃、灼熱燃燒的持續時間和燃燒長度等來評定其可燃性及著火危險性。進行汽車內裝材料塑膠地毯、座布、皮飾等耐燃燒性能之檢驗。
耐燃燒試驗主要功能:
本機適用于各種電線電纜絕緣被覆材料、印刷電路板材料、IC絕緣體...等有機材料之耐燃性試驗。試驗時,將試件置于火焰頂端,燃燒15秒,熄滅15秒,重復5次后檢查試件被焚情形。Type A 為自動型,可設定燃燒、熄滅時間及重復次數,并可自動操作。
耐燃燒試驗應用行業:
適用于照明設備、低壓電器、家用電器、機床電器、電機、電動工具、電子儀器、電工儀表、電氣連接件和輔件等電工電子產品及其組件部件的研究、生產和質檢部門,也適用于絕緣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
滿足標準:UL62,UL1581
技術參數:
型 號 | ZL-1011 |
型 式 | 自動、臥式、立式 |
試件長度 | 300,457 mm |
燃 料 | 瓦斯、甲烷(須由客戶自備) |
定時器 | 電子式四位數 |
材 積 | 31×25×35 cm(自動)、65×35×35 cm(臥式)、35×40×68 cm(立式) |
重 量(約) | 30 kgs(自動)、11 kgs(臥式)、13 kgs(立式) |
電 源 | 1ø, 110V / 220V(自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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