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口進口食品清關
一、天津港進口食品清關--營養(yǎng)食品進口清關須知
1、進口固體飲料等特殊營養(yǎng)食品,如成分含量符合規(guī)定,產品標簽符合要求,可以按普通食品進口報關操作;但若屬于特殊膳食或保健食品,則不能按普通食品進口清關。
2、以下固體飲料可以判斷屬于保健食品:
【1】凡被列入《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保健食品原料監(jiān)管的通知》中“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中,進口產品中凡含有上述文件中的成分,按進口保健食品管理。
【2】凡產品標簽上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進口產品應按照保健食品進行管理。
3、進口特殊膳食食品和保健食品必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才能準予報關報檢:
【1】配料證明文件;
【2】標簽標注的或該食品應有的營養(yǎng)素/生物活性物質符合性檢測報告原件(認可的檢測機構檢測報告);
【4】保健食品還需提供《進口保健食品批準證書》。
二、天津港進口食品清關-進口食品收貨人備案
進口食品收貨人應當向工商注冊登記地海關申請備案,并對所提供備案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申請資料如下:
1、填制準確完備的收貨人備案申請表;
2、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明;
3、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等的紙質版復印件;
4、企業(yè)質量管理制度紙質版原件1份;
5、與食品相關的組織機構設置、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的資料紙質版原件1份;
6、擬經營的食品種類、存放地點的資料紙質版原件1份;
7、2年內曾從事食品進口、加工和銷售的,應當提供相關說明(食品品種、數量)。
三、天津港進口食品清關-外國食品進口進口關稅:
1、進口零食:例如巧克力進口關稅8%,餅干進口關稅10%;
2、進口糧油與調味品:例如進口橄欖油關稅10%,醬油進口關稅12%;
3、進口酒水飲料:例如紅酒進口關稅14%,礦泉水進口關稅5%;
4、進口蔬果:例如進口芒果關稅15%,進口部分蔬菜關稅13%;
5、進口母嬰用品:進口奶粉關稅5%;
6、進口生鮮肉食:牛羊肉進口關稅12%,豬肉進口關稅12%。

天津港口進口食品清關,請聯系010-84278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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