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鋼筋出廠時,為了便于運輸,除小直徑的盤圓鋼筋外,每根長度多為10~12m左右,在實際使用時,有時要求成型鋼筋總長超過原材料長度,或者為了節約材料,需利用被剪斷的剩余短料接長使用,就有了接頭。為了保證兩根鋼筋的接頭能起到整體傳力作用,有下列規定:
(1)焊接接頭。鋼筋的接頭采用焊接,采用焊接接頭受力可靠,便于布置鋼筋,并且可以減少鋼筋加工工作量和節約鋼筋。焊接接頭主要有閃光對焊和電弧焊兩種。
(2)綁扎接頭。它是在鋼筋搭接部分的中心和兩端共三處用鐵絲綁扎而成,綁扎接頭操作方便,但不結實,因此接頭要長一些,要多消耗鋼材,所以除了沒有焊接設備或操作條件不許可的情況,一般不采用綁扎接頭。
(3)綁扎接頭使用條件有一定的限制,即搭接處接頭要可靠,必須有足夠的搭接長度(Ld)
(4)設計圖紙已注明的鋼筋接頭,按圖紙規定計算。設計圖紙未注明的通長鋼筋接頭,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或按預算定額規定計算接頭個數,接頭長度按規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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