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報關工作:貨物集中港區后,把編制好的出口貨物報關單連同裝貨單,發票,裝箱單,商檢證,外銷合同,外匯核銷單等有關單證向海關申報出口,經海關關員查驗合格放行后方可裝船。 (7)裝船工作:在裝船前,理貨員代表船方,收集經海關放行貨物的裝貨單和收貨單,經過整理后,按照積載圖和艙單,分批接貨裝船。裝船過程中,托運人委托的貨運代理應有人在現場監裝,隨時掌握裝船進度并處理臨時發生的問題。裝貨完畢,理貨組長要與船方大副共同簽署收貨單,交與托運人。理貨員如發現某批有缺陷或包裝不良,即在收貨單上批注,并由大副簽署,以確定船貨雙方的責任。但作為托運人,應盡量爭取不在收貨單上批注以取得清潔提單。 (8)裝船完畢,托運人除向收貨人發出裝船通知外,即可憑收貨單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換取已裝船提單,這時運輸工作即告一段落。 (9)制單結匯:將合同或信用證規定的結匯單證備齊后,在合同或信用證規定的議付有效期限內,向銀行交單,辦理結匯手續。 2.集裝箱運輸出口程序: (1)訂艙--發貨人根據貿易合同或信用證條款的規定,在貨物托運前一定時間內填好集裝箱貨物托運單(CONTAINER BOOKING NOTE)委托其代理或直接向船公司申請訂艙。 (2)接受托運申請--船公司或起代理公司根據自己的運力,航線等具體情況考慮發貨人的要求,決定接受與否,若接受申請就著手編制訂艙清單,然后分送集裝箱堆場(CY),集裝箱貨運站(CFS),據以安排空箱及辦理貨運交接。 (3)發放空箱--通常整箱貨貨運的空箱由發貨人到集裝箱碼頭堆場領取,有的貨主有自備箱;拼箱貨貨運的空箱由集裝箱貨運站負責領取。 (4)拼箱貨裝箱--發貨人將不足一整箱的貨物交至貨運站,由貨運站根據訂艙清單和場站負責裝箱,然后由裝箱人編制集裝箱裝箱單(CONTAINER LOAD PLAN)。 (5)整箱貨交接--由發貨人自行負責裝箱,并將已加海關封志的整箱貨運到CY。CY根據訂艙清單,核對場站(DOCK RECEIPT D/R)及裝箱單驗收貨物。 (6)集裝箱的交接簽證--CY或CFS在驗收貨物和/或箱子,即在場站上簽字,并將簽署后的D/R 交還給發貨人。 (7)換取提單--發貨人憑D/R向集裝箱運輸經營人或其代理換取提單(COMBINED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然后去銀行辦理結匯。 (8)裝船--集裝箱裝卸區根據裝貨情況,制訂裝船計劃,并將出運的箱子調整到集裝箱碼頭前方堆場,待船靠岸后,即可裝船出運。
海運出口運輸工作,在以CIF或CFR條件成交,由賣方安排運輸時,其工作程序如下: (1)審核信用證中的裝運條款:為使出運工作順利進行,在收到信用證后,必須審核證中有關的裝運條款,如裝運期,結匯期,裝運港,目的港,是否能轉運或分批裝運以及是否船公司,船名,船籍和船級等,有的來證要求提供各種證明,如航線證明書,船籍證等,對這些條款和規定,我應根據我國政策,國際慣例,要求是否合理和或是否能辦到等來考慮接受或提出修改要求。 (2)備貨報驗:就是根據出口成交合同及信用證中有關貨物的品種,規格,數量,包裝等的規定,按時,按質,按量地準備好應交的出口貨物,并做好申請報驗和領證工作。冷藏貨要做好降溫工作,以保證裝船時符合規定溫度要求。在我國,凡列入商檢機構規定的“種類表"中的商品以及根據信用證,貿易合同規定由商檢機構出具證書的商品,均需在出口報關前,填寫“出口檢驗申請書"申請商檢。有的出口商品需鑒定重量,有的需進行動植物檢疫或衛生,安全檢驗的,都要事先辦妥,取得合格的檢驗證書。 做好出運前的準備工作,貨證都已齊全,即可辦理托運工作。
公司業務范圍:1:國內集裝箱海運點到點運輸 2:集裝箱租售 3: SOC自備箱訂艙 4:黃埔碼頭集運物流服務 5:廣東地區至全國整車物流 6海運鐵路汽運網絡互通運輸服務 7黃埔拆裝貨物 一叁叁 5二 捌448“物流"
主營國內海運門到門運輸服務,主營從黃埔港/南沙港/蛇口港/沙田港等珠三角各港口發往海口港/廈門港/泉州港/溫州港/福州港/寧波港/太倉港/上海港/連云港/日照港/青島港/煙臺港/天津港/錦州港/秦皇島港/營口港/大連港等沿海各大港口,以上航線到達目的港后,我們派車送貨到客戶的倉庫里!為客戶省心省力,客戶只要請工人裝貨和卸貨就可以了 是近年在珠三角迅猛地發展和崛起的一家專業內貿海運公司,主要經營珠三角到國內沿海內貿集裝箱門到門(DOORTODOOR)運輸、內河駁船以及拖車運輸。在國內,已經形成了覆蓋內蒙古、黑龍江、吉林、遼寧、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江蘇、上海、長江沿線、浙江、福建、廣東、海南、廣西等各省水路、陸路聯合運輸網絡。我司與多家大型內貿船公司都建立了長期合作的伙伴關系,在船期方面有了較多的選擇,更能滿足廣大客戶的需求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