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電保護器使用事項:
1、漏電保護器適用于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或經過電阻、電抗接地的低壓配電系統。 對于電源中性點不接地的系統,則不宜采用漏電保護器。 因為后者不能構成泄漏電氣回路,即使發生了接地故障,產生了大于或等于漏電保護器的額定動作電流,該保護器也不能及時動作切斷電源回路;或者依靠人體接能故障點去構成泄漏電氣回路,促使漏電保護器動作,切斷電源回路。 但是,這對人體仍不安全。 顯而易見,必須具備接地裝置的條件,電氣設備發生漏電時,且漏電電流達到動作電流時,就能在0.1 秒內立即跳閘,切斷了電源主回路;
2、漏電保護器保護線路的工作中性線N 要通過零序電流互感器。 否則,在接通后,就會有一個不平衡電流使漏電保護器產生誤動作;
3、接零保護線(PE) 不準通過零序電流互感器。 因為保護線路(PE) 通過零序電流互感器時,漏電電流經PE 保護線又回穿過零序電流互感器,導致電流抵消,而互感器上檢測不出漏電電流值。 在出現故障時,造成漏電保護器不動作,起不到保護作用;
4、控制回路的工作中性線不能進行重復接地。 一方面,重復接地時,在正常工作情況下,工作電流的一部分經由重復接地回到電源中性點,在電流互感器中會出現不平衡電流。 當不平衡電流達到一定值時,漏電保護器便產生誤動作;另一方面,因故障漏電時,保護線上的漏電電流也可能穿過電流互感器的個性線回到電源中性點,抵消了互感器的漏電電流,而使保護器拒絕動作;
5、漏電保護器后面的工作中性線N 與保護線(PE) 不能合并為一體。 如果二者合并為一體時,當出現漏電故障或人體觸電時,漏電電流經由電流互感器回流,結果又雷同于情況(3) ,造成漏電保護器拒絕動作。
6、 被保護的用電設備與漏電保護器之間的各線互相不能碰接。 如果出現線間相碰或零線間相交接,會立刻破壞了零序平衡電流值,而引起漏電保護器誤動作;另外,被保護的用電設備只能并聯安裝在漏電保護器之后,接線保證正確,也不許將用電設備接在實驗按鈕的接線處。

漏電保護器的安全運行要靠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來保證。除了做好定期的維護外,還應定期對漏電保護器的動作特性(包括漏電動作值及動作時間、漏電不動作電流值等)進行試驗,做好檢測記錄,并與安裝初始時的數值相比較,判斷其質量是否有變化。

在使用中要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漏電保護器,并按規定每月檢查一次,即操作漏電保護器的試驗按鈕,檢查其是否能正常斷開電源。在檢查時應注意操作試驗按鈕的時間不能太長,一般以點動為宜,次數也不能太多,以免燒毀內部元件。

漏電保護器技術參數:主要動作性能參數有:額定漏電動作電流、額定漏電動作時間、額定漏電不動作電流。其他參數還有:電源頻率、額定電壓、額定電流等;
1、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在規定的條件下,使漏電保護器動作的電流值。例如30mA的保護器,當通入電流值達到30mA時,保護器即動作斷開電源;
2、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是指從突然施加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起,到保護電路被切斷為止的時間。例如30mA×0.1s的保護器,從電流值達到30mA起,到主觸頭分離止的時間不超過0.1s;
3、額定漏電不動作電流:在規定的條件下,漏電保護器不動作的電流值,一般應選漏電動作電流值的二分之一。例如漏電動作電流30mA的漏電保護器,在電流值達到15mA以下時,保護器不應動作, 否則因靈敏度太高容易誤動作,影響用電設備的正常運行;
4、其他參數如:電源頻率、額定電壓、額定電流等,在選用漏電保護器時,應與所使用的線路和用電設備相適應。 漏電保護器的工作電壓要適應電網正常波動范圍額定電壓,若波動太大,會影響保護器正常工作,尤其是電子產品,電源電壓低于保護器額定工作電壓時會拒動作。 漏電保護器的額定工作電流,也要和回路中的實際電流一致,若實際工作電流大于保護器的額定電流時,造成過載和使保護器誤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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