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水凈化設備機房應靠近泳池,減少機房和泳池間的距離,改善循環系統水力條件。
水凈化設備機房應遠離對噪聲有要求的辦公、病房、旅店客房等房間。
設備機房設在地面層時,宜設有直接通向室外的設備出入口;設備機房設置在地下層或地面以上樓層時,應設置運輸設備、管道和化學藥品的通道和垂直吊裝孔,其尺寸和承重能力應滿足設備的運輸要求。
機房面積和高度應滿足所需設備和設施的布置、施工安裝、運行操作和維護檢修要求。
設備及相關設施布置:
池水凈化工藝流程應按先后順序進行設備布置,避免管道往返重復。
按設備設施的不同功能可以分為均衡水池區、循環水泵區、過濾設備區、消毒設施區、池水加熱區、藥品庫房、水質監測區、設備供配電及控制區、設備設施維修及配件儲存區等若干區域,使整個機房功能分區明確,設備、設施布置緊湊,相互銜接順暢。
設備、設施、容器等的布置間距、運輸操作通道寬度、庫房面積等應符合《游泳池給水排水工程技術規范》CJJ 122的規定。
機房內的設備、設施、容器等均應有高出地面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基礎。
機房環境要求:
消毒間、臭氧發生器、設備間、設備控制閘、水質監測間、各種化學藥品儲存間等為獨立的房間,并設置與其他功能區分開的獨立的通風排氣系統,以確保房間每小時的換氣次數為8-12次。
臭氧發生器間應保持清潔、干燥和無有害物質,房間溫度宜為5-35℃,濕度不宜超過70%,宜裝設檢測房間內環境臭氧濃度的儀表;臭氧發生器產生的尾氣必須引至室外;房間內的全部電氣裝置宜為防爆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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